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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CAD-VR
2009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规 则
1 总则
  1.1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由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三维数字化技术认证培训管理办公室会同全国3D-CAD-VR技术推广服务与教育培训联盟(3D动力)共同举办。简称3D大赛(3DDS)。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与专家委员会,全面负责大赛事项;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赛区,组建赛区组委会,在全国大赛组委会指导下,具体负责分赛区大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2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推动三维数字化技术普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题,依托国家制造业信息化三维数字化技术认证培训体系,通过以赛促课、以赛促训、以赛促用、以赛促新,推动优秀3D培训院校、优秀3D应用人才和优秀3D成功案例脱颖而出,在全国掀起学3D、用3D的热潮,并在3D技术应用企业与3D人才培训院校间搭建直通就业的桥梁,促进就业,推动创新。
  1.3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三维数字化”与“创新设计”为特色,突出体现三维数字化技术对创新实践的支持和推进。要求首先是实用创新的设计活动,同时必须基于三维数字化技术平台或使用三维数字化技术工具实现,并且体现现代三维数字化设计方法与流程,最终以三维数字化形式表现设计结果。
  1.4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3D FOR ALL”的理念,设置“工业工程组”与“数字表现组”两个方向,鼓励多元应用。大赛着重考察设计文档、设计过程、设计源文件及设计结果(形式),评审标准包括视觉美观性、工程实用性、技术复杂性、设计创意性等因素。
  1.5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分初赛选拔(3-6月)、复赛作品网上公示投票(7-9月)和全国现场总决赛(11月)三个赛程,并于来年1月举办盛大的颁奖典礼。为体现现代协同设计理念和团队合作精神,大赛复赛、决赛以团队形式参赛。
  1.6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以“迎接三维数字化的春天”百校巡回讲座、系列培训课程、技术峰会、大赛论坛、3D动力讲坛、作品展秀、就业推荐等系列配套活动,并携手行业媒体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启中国三维数字化的新时代!
  1.7 大赛官方网站为http://3dds.3ddl.net,并指定《3D动力报》和3D动力网http://www.3ddl.net为大赛官方赛刊及大赛独家网络承办。
2 参赛对象与报名
  2.1 “2009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参赛对象为全国各类高校在校学生。参赛学生须在指导教师组织下,以院校(院校或院校下设二级院、系)团体方式报名参赛。大赛不接纳个人报名。
  2.2 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3dds.3ddl.net。学生个人或教师代表院校报名,大赛秘书处将与相关教师及院校进行核实确认。报名成功后,大赛秘书处将及时通知报名单位及相关人员,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2.3 “2009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参赛报名时间:3月15日到5月31日
3 初赛
  3.1 初赛为团队选拔赛,由参赛院校自行组织,通过作品竞赛、现场竞赛或考试等方式选拔复赛参赛团队,代表报名院校/院系参加复赛和决赛。
  3.2 复赛参赛团队由3到5人组成,其中包含一名指导教师。每个复赛团队应有一个唯一的名称,如***院校1队、2队,或进行个性化命名,如“创意无限”队、“飞虎”队等。同一个院/系可选拔多个复赛参赛团队;同一指导教师可指导多个参赛团队参加复赛。
  3.3 报名参赛院校/院系按《初赛选拔结果上报表》要求,向大赛秘书处上报初赛选拔结果、提交复赛参赛作品,并须加盖报名院校/院系公章。
4 复赛
  4.1 复赛采用作品赛形式,以网络公示投票、并配合赛区评审方式,按赛区选拔产生决赛入围团队,参加全国现场总决赛。
  4.2 报名参赛院校/院系按《复赛参赛作品提交表》要求,向大赛秘书处提交复赛参赛作品;同时向大赛官方网站上传参赛作品。
  4.3 复赛参赛作品提交、上传截止日期:6月30日。
  4.4 复赛作品网上公示投票时间:2009年7月1日至9月25日。
5 总决赛
  5.1 全国总决赛采用现场赛方式,赛期2天。时间拟定为11月28日-29日。
  5.2 工业工程组现场总决赛分规定赛题和自选赛题两部分。规定赛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出题,比赛时间2小时;自选赛题为参赛团队在现场规定时间内协同完成自选赛题的设计,比赛时间12小时(早8:30至晚8:30)。
  5.3 数字表现组现场总决赛通过作品评审答辩方式进行。数字表现组决赛团队为作品准备答辩文档(建议以PPT形式组织),文档内容包含作品创作说明,作品展示(图片、视频、模型),作品技术难点自评三部分内容。决赛团队在决赛现场规定时间内进行作品介绍与答辩。
  5.4 结合现场过程评分及决赛作品评分,由评审专家委员会复议,并最终评选产生全国总决赛奖项。
6 要求、分组与奖项
  6.1 设计要求
参赛作品须应用三维数字化技术完成,可以使用一款或多款软件完成设计,使用软件不限。复赛、决赛阶段参赛作品须由团队协同完成。
  6.2 大赛分组
  大赛分工业工程组和数字表现组两个组别:
  工业工程组:面向生产制造等工程应用为目的的设计,包括产品造型、结构设计、模具设计、数字样机、仿真优化、数控加工编程等;
  数字表现组:面向视觉表现等文化创意为目的的设计,包括艺术外观造型,动漫、动画制作,装饰、装潢设计渲染,游戏、虚拟现实交互等。
  参赛团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组别参赛。
  6.3 大赛评分标准
  大赛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

所占总分比例

工业工程组

数字表现组

设计说明文档

10%

10%

设计结果源文件

10%

10%

视觉美观性

15%

30%

工程实用性

30%

10%

技术复杂性

20%

20%

设计创意性

15%

20%

  6.4 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综合应用类奖项、单项奖项以及优秀组织奖。具体奖项设置:

工业工程组
综合应用类奖项:

  1. 特别奖
  2. 一等奖
  3. 二等奖
  4. 三等奖
  5. 优秀奖

单项奖项:

  1. 最佳工业设计奖
  2. 最佳仿真设计奖
  3. 最佳模具设计奖
  4. 最佳数控编程奖
  5. 最佳人气奖

 

数字表现组
综合应用类奖项:

  1. 特别奖
  2. 一等奖
  3. 二等奖
  4. 三等奖
  5. 优秀奖

单项奖项:

  1. 最佳设计创意奖
  2. 最佳动画设计奖
  3. 最佳设计表现奖
  4. 最佳交互设计奖
  5. 最佳人气奖

优秀组织奖

 

 

7 相关条款
  7.1 本次大赛参赛团队成员必须如实参加大赛设计,不得他人替代,如发现替代,取消参赛和获奖资格,通报批评。成员身份以学生证(学生)、教师证(指导教师)、身份证为准。
  7.2 今年即将毕业的在校学生,因离校而没有配合指导教师组织参加大赛复赛(6月)和决赛(11月)的等同自动放弃参赛权利。
  7.3 参赛团队在大赛期间不得以任何目的将大赛参赛作品用于其他比赛或发表于其他媒体。
  7.4 参赛团队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对于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7.5 参赛团队拥有参赛作品(包括创意、文档、源文件、图片、视频等)的知识产权;主办方保留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的权利,对参赛作品的其他使用须征得参赛团队同意。
  7.6 参赛团队获得的奖金(或奖品)如需缴纳税费,将由参赛团队自行承担并办理相关手续。
  7.7 参赛团队一经提交参赛作品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规则。
  7.8 大赛主办方将对所有参赛者的个人详细信息进行保密。
  7.9 大赛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大赛的时程、奖项设置等进行微调,调整详情都会在大赛官方网站通告。
  7.10 大赛活动主办方拥有“2009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最终解释权。
8 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06,邮编:100192
  联 系 人:贾永红
  电  话:010-82429843,82429943,82428909 转8006
  电子邮箱:3dds@3ddl.org
  官方网站:http://3dds.3ddl.net
2009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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